男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在女方怀孕期间提起离婚诉讼吗?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15-12-28 11:55) 点击:378 |
男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在女方怀孕期间提起离婚诉讼吗? 婚姻法第 27 条、妇女权益保障法第 42 条在规定因女方处在特殊情况期 间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同时,又有“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,不在此限”的规定。这就是说,不是在任何情况下,男方一概不得 提出离婚,而是男方确有非离婚不可的理由时,可以提出离婚。不过,还必 须是法院也认为确有必要受理,男方方可以在女方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 或女方中止妊娠手术后六个月内,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比如,女方在 中止妊娠手术后,即同第三人通奸,并携带财产弃家私奔,事实确凿,证据 充分,造成夫妻感情破裂,男方起诉离婚,法院应予受理并作出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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